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刑法爭議問題專題討論
Selected Topics in Criminal Law 
開課學期
111-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授課教師
許恒達 
課號
LAW3073 
課程識別碼
A01 3781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四1,2(8:10~10:00) 
上課地點
萬2201 
備註
與科法所合開。
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8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1、本課程為刑法總則課程的延伸與補充,課程進行方式採教師口頭講述,歡迎同學於課堂中提問並進行討論。
2、由於上個學年刑法總則課程未完成「正犯與共犯」章節的講授,因此本課程將優先討論刑法總則課程中未能講述的正犯與共犯議題,包括正犯概念、間接正犯、共同正犯、教唆犯、幫助犯等問題,此部分將由授課教師以純講述方式說明,期待同學在學習完成之後能掌握正犯與共犯的刑法歸責核心,並對其可能連結的刑事法概念有更深層的掌握。此項議題的講授,預計從第1周至第9周,講述完正犯、共犯議題後,將舉辦期中考(預計第10周),考試範圍將限定為正犯與共犯的實例題。
3、自第11周至第15周,將由授課教師選擇5則刑法總則的難題進行講授,討論方向將採取深入研究的方式,除了基礎實務與學說見解之外,亦將一併說明個別議題的進階學說理論與最新研究成果,此外亦會特別闡述授課教師的個人意見。目前預計討論重點包括: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原因自由行為、過失犯與信賴原則、著手實行與不能未遂、因果歷程錯誤(依時間與議題深度,可能略有調整)。
4、期末不再舉行考試,改以期末作業方式評定成績後半段成績,作業內容將從本課程後段所討論過的議題中擇要組成實例題,由同學以電腦打字方式作答繳交。
5、因衝堂之故無法選修之本校法律系同學(僅限法律系各年級、雙主修、輔系、科法所各年級及110學年度曾修習本人開設刑法總則之本校外系生),若有意線上旁聽課程,請直接email予金大可助教(r10a21061@ntu.edu.tw),助教會協助處理本課程前半段有關正犯共犯論的線上旁聽事宜。
 

課程目標
1、完成刑法總則課程犯罪論的全部講授,期待同學能合理掌握多數行為人共同犯罪的歸責理論,養成將理論應用於實例的操作能力。
2、針對刑法總則個別難題,建立深入掌握議題及學說見解的能力。
3、培養刑法總則各項問題的觀察與分析能力。 
課程要求
1、本課程前9周,預計講授有關正犯與共犯問題,將一併錄影供上學年未能完成刑法總則全部課程的同學以旁聽生方式線上學習,詳情將於8月下旬公布。
2、期中考後的課程,將講授刑法總則個別議題,此部分課程將不再錄影,亦不提供線上學習。
3、本課程不點名,修課同學同學須參與期中考,並繳交期末作業。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備註: 請來信約詢:hdhsu@ntu.edu.tw 
指定閱讀
1、課程講義與指定閱讀論文(將於課程進行中發給)
2、王皇玉、刑法總則(最新版之教科書)。 
參考書目
刑法總則有關教科書與專門性論文。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期中考 
70% 
實例題方式,範圍為正犯與共犯之核心問題。 
2. 
期末作業 
30% 
實例題方式,由同學在家以電子檔打字方式完成實例題作答,再於指定日期前繳交,範圍為課程後半段議題。繳交方式與期日將於課程中公布。 
 
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上課形式
以錄影輔助
作業繳交方式
考試形式
其他
由師生雙方議定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0週
11/10  期中考(預定進度,實際考試日期依授課進度調整) 
第16週
  期末作業(方式與時程於課程進行中公布) 
第1-9週
  正犯與共犯 
第11-15週
  刑法總則個別議題深入研究